石首市被授予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荣誉称号

2024-03-20 14:52  

近日,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邮政局联合公布了《第四批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创建结果的通知》,石首市被授予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荣誉称号。经过县级申请、省级核查、专家评审、确定创建单位、评估验收等程序,石首市成为本批获评的195个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之一。

近年来,石首市委、市政府积极推进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创建工作,投资31亿元新建234国道、投资8.58亿元改扩建221省道一级公路,构建了南北、东西走向十字形干线公路骨架网。投资近1.2亿元新建环上津湖产业路、调鲁路、高三线通乡公路,总长50公里。分别与湖南北部的华容、南县、安乡三县公路网深度融合,促进了湘鄂边人文、经济、物流发展的相互激励;着力解决好群众出行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,完成县乡公路约100公里,通村公路约480公里,提档升级农村公路940公里,打造美丽农村路710公里,新建桥梁16座,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交通保障。

目前,全市农村公路里程2419公里,实现了“村村通公路”“村村通客车”的目标。乡村要振兴,交通须先行。畅达的农村公路成为了一条条带动村民致富的产业路,为石首产业发展、乡村旅游、生态环保提供了新动能,绘就了新画卷。

(记者:黄新艳;通讯员:覃飞;编辑:段植兰;责编:袁俊峰;审核:后雨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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