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

2022-11-28 11:35  

石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

当前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,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,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当前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减少人员流动。非必要不到涉疫地区,非必要不出石首市,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。

二、主动报备。外地来(返)石人员要主动提前向村(社区)报备,不瞒不漏;抵石不满5天者不进入人员聚集或密闭公共场所,自觉落实好居家隔离、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。

三、严控聚集性活动。原则上不举办规模聚集性活动,确需举办的,按规定程序需报属地防控指挥部审批。按照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扫码登记、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。倡导群众丧事简办、喜事缓办、宴会不办,减少聚餐、聚会。

四、严格执行扫码登记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公共场所,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“场所码”,做到“一场所一码”“一入口一码”。人员进入各类场所要自觉戴口罩、主动扫“场所码”,做到“一人一码”“逐人扫码”,严禁“以亮码代替扫码”,严禁“一人扫码,多人进出”。各类场所的经营和管理者要安排人员值守验码,帮助老弱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扫码验码或者登记入场,确保“逢进必扫、逢扫必验、绿码通行、不漏一人”。
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广大市民当好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,支持“场所码”使用,共同筑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防线。

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
2022 年11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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